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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龍泉驛區科研項目經費定額包干資助申請范圍、2023年成都市龍泉驛區科研項目經費定額包干資助申請條件、2023年成都市龍泉驛區科研項目經費定額包干資助申請要求相應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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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龍泉驛區科研項目經費“包干+負面清單”制是指為保證科研項目順利實施,在項目經費總預算不變、經費支出不違背“負面清單”的前提下,經費支出不設科目比例限制,可根據項目實施實際需要自主決定項目經費支出。
2023年成都市龍泉驛區科研項目經費定額包干資助申請范圍
適用于由成都市龍泉驛區科技創新與研究開發項目專項資金支持的軟科學類研究項目和“揭榜掛帥”科技項目。
2023年成都市龍泉驛區科研項目經費定額包干資助申請條件
(一)實行科研項目經費包干。
項目經費不再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實行定額包干資助。科研項目經費不得列支基建費。
(二)切實履行法人責任。
項目承擔單位要建立健全項目經費內部管理制度,強化資金使用績效,將項目經費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實行單獨核算,確保專款專用。
(三)實行科研誠信承諾制。
項目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代表研究團隊承諾弘揚科學家精神,遵守科研倫理道德和科研誠信要求,按照科研項目合同書約定開展科學研究工作;承諾項目經費全部用于與本項目研究工作相關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和虛假套取,不得用于與科學研究無關的支出。
(四)賦予項目負責人經費支配權。
項目經費由項目負責人根據項目實施的實際需要自主決定使用,并對經費支出的合規性、真實性負責。實行項目負責人簽字報銷制,對項目研發活動發生的相關支出據實開支報銷。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對項目經費支出情況進行認真把關,確保經費支出合規合理。
(五)強化項目績效管理。
將科研項目績效目標納入科研項目合同書,把項目合同完成情況作為績效評價的主要內容,評價結果作為后續支持和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項目實施期滿后,在項目承擔單位績效自評的基礎上,由主管部門嚴格按照項目任務書約定組織開展綜合績效評價。項目負責人根據項目經費實際使用情況編制項目經費決算,項目承擔單位自行開展財務審查。項目承擔單位應在單位內部公開項目經費決算、項目結題/成果報告和績效評價結果,接受科研人員監督。
2023年成都市龍泉驛區科研項目經費定額包干資助申請要求
一、科研項目經費使用實行“負面清單”制度,即負面清單內的項目禁止性開支。“負面清單”制度包括普遍性禁止原則和具體性禁止原則。
二、普遍性禁止原則。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行為。
(三)違背科學共同體公認道德的行為。
三、具體性禁止原則。
(一)不得列支基建費。
(二)不得擅自調整外撥項目資金。
(三)不得編報虛假預算,利用虛假票據套取項目資金。
(四)不得通過編造虛假勞務合同、虛構人員名單等方式虛報冒領勞務費和專家咨詢費;勞務費由項目單位據實編制,專家咨詢費不得支付給參與項目研究及管理相關的工作人員。
(五)不得通過虛構測試化驗內容、提高測試化驗支出標準等方式違規開支測試化驗加工費。
(六)不得隨意調賬變動支出、隨意修改記賬憑證。
(七)嚴禁以任何方式使用專項資金列支應當由個人負擔的有關費用和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