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以下分享關于蘇州市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的通知和申報的材料及材料撰寫填報的相關要求內容,不明白的歡迎咨詢小編解答。
政策解答指導熱線:15005600923
關于開展2022年度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工作的通知內容
一、參加本年度申報的孵化機構注冊成立和實際運營起始時間須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申報機構通過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登錄平臺中的“科技創業孵化機構信息服務系統”進入,在線填報相關信息,具體操作見附件1。
二、省級科技廳(委、局)負責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實地核查。應嚴格按照《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建立相關廉政風險防控機制。評審結果應對外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孵化器的法人主體名稱、孵化場地地址及面積、在孵/畢業企業數量及名單。
三、請各省級科技廳(委、局)于2022年12月15日前來函,將公示無異議機構推薦到科技部中心,并附推薦材料(紙質原件)一份。相關專家評審及實地核查意見須上傳至“科技創業孵化機構信息服務系統”,逾期不再受理。推薦材料包括:
1.2022年度申報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推薦表(附件2)。由“科技創業孵化機構信息服務系統”自動生成,省級科技廳(委、局)下載打印并加蓋公章;
2.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書(附件3)。申報機構在線填報完成后,下載打印并加蓋公章;
3.專家評審意見、實地核查意見、專家信息表(附件4)。
四、科技部中心將組織專家對推薦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公示結果,合格機構以科技部文件形式確認為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對申報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機構,將取消其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資格。
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書填報內容
一、填報說明
1.申報書由申報單位填制,填報前須下載承諾書模板,簽字蓋章后且上傳掃描件至系統后方可進行信息填報。填報時應實事求是,認真填寫,并按要求提供相應的附件材料。確定填報信息無誤后,在系統中生成打印申報材料,裝訂成冊(在孵企業、畢業企業情況表及對應附件單獨成冊),在申報書封面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2.孵化器類型包括:綜合孵化器、專業孵化器。其中,專業孵化器產業聚集度應達75%(含)以上,否則按綜合孵化器評審。
3.各孵化場地的運營主體必須為同一法人主體且在同一個區縣范圍內。
4.艱苦邊遠地區界定參照《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文件。
5.相關指標解釋
(1)注冊時間指運營機構營業執照上實際注冊的成立日期,運營時間指孵化器開始運營的時間;
(2)所屬專業領域(專業孵化器填寫):具體包括a.電子信息,b.先進制造,c.航空航天,d.現代交通,e.生物醫藥與醫療器械,f.新材料,g.新能源與節能,h.環境保護,i.地球、空間與海洋,j.核應用技術,k.現代農業,l.文化創意,m其他(請注明);
(3)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
(4)有效知識產權:包括已授權的專利、軟件著作權、注冊商標等;
(5)每千平米在孵企業數量:在孵企業數量除以在孵企業場地面積(含公共服務場地面積,單位:千平米);
(6)投融資:包括天使投資、風險投資、銀行貸款、股票籌資、債券融資、融資租賃等多種投融資形式;
(7)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數量:指獲得孵化器自有孵化資金、合作孵化資金或外部投資的企業數量,不局限于孵化器自有或合作的孵化基金投資;
(8)掛牌:指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區域性股權市場(四板市場)進行的股權融資、債權融資等行為。
二、承諾書
三、基本情況
1.孵化器名稱
2.運營時間
3.負責人職務
4.聯系人
5.通訊地址
6.類型專業
7.是否屬于艱苦邊遠地區
8.所屬專業領域(專業孵化器填寫)
9.是否報送統計數據
10.運營機構名稱
11.注冊時間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12.法人代表注冊資金(萬元)
13.注冊地址
14.機構性質事業單位
15.總體概述:包括孵化器創辦目的,投資人與運營機構資源優勢,盈利模式、機構設置、人員構成、管理制度等
四、服務能力
1.孵化場地情況
2.孵化企業情況
3.投融資服務情況
4.孵化服務隊伍情況
5.孵化器為在孵企業提供的主要服務及公共服務平臺(專業孵化器提供專業技術服務平臺)情況介紹
6.孵化器的特色服務情況介紹
五、服務績效
1.孵化器培育高企、上市及掛牌企業情況
2.孵化器的成功孵化案例(重點介紹孵化器通過什么服務幫助企業解決了什么問題,不是簡單介紹企業的發展情況,至少提供3個案例)
3.孵化器在畢業企業跟蹤、數據統計和績效評價等方面開展的工作
六、品牌建設
孵化器在品牌和文化建設等方面開展的工作情況
七、發展思路、目標及措施
孵化器下一步的發展思路、目標及措施
八、附件
1.運營資質相關文件
2.孵化場地情況表
3.孵化資金情況表
4.管理人員情況表
5.創業導師情況表
6.專業技術服務情況表(專業孵化器必填)
7.在孵企業情況表
8.畢業企業情況表
【以上7、8單獨成冊】
九、運營資質相關文件
1.運營機構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2.孵化器運營機構設置與職能的相關文件復印件;
3.孵化器企業入孵條件及企業畢業條件的相關文件復印件;
4.孵化器2020、2021年統計年報報表復印件。
十、孵化場地情況表
(1)場地地址
(2)可自主支配場地面積(㎡)
(3)產權情況
(4)附件
1.自有產權證明須提供產權證復印件;
2.受托管理須提供受托管理合同及產權證復印件;
3.租賃需提供租賃場地合同復印件及產權證復印件。
十一、孵化資金情況表
十二、孵化器管理機構人員情況表
十三、創業導師情況表
附:
1.與導師簽訂的輔導協議或聘書等相關材料;
2.創業導師輔導企業相關圖片、活動報道等材料(總數不超過10個)。
十四、專業技術服務情況表
須附:公共服務平臺主要儀器設備清單及用途。
注:專業技術服務的定義參照《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第二章第七條。
十五、在孵企業情況匯總表
須附:
1.所有在孵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材料要求加蓋在孵企業公章,并注明“該營業執照復印件僅用于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審”;
2.所有在孵企業與孵化器簽署的孵化服務協議或入駐協議復印件;
3.申請專利或獲得知識產權的在孵企業須提供知識產權申請或擁有證書復印件;
4.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須提供投融資協議、銀行流水或工商變更截屏等可說明投融資發生的材料。
注:在孵企業定義參照《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第二章第八條。
十六、畢業企業情況匯總表
須附:
1.畢業企業入駐時與孵化器簽訂的入駐協議復印件;
2.畢業企業滿足畢業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注:畢業企業條件參照《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第二章第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