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下面小編來為大家具體講講關于長沙市海智計劃工作站認定和考核評審辦法!包括申請條件流程和評審等內容,詳情如下,需要咨詢或者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你解答指導!
政策指導免費電話: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長沙市海智計劃工作站認定和考核評審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根據《長沙市海智計劃工作站建設管理辦法》(長科協發〔2022〕35號)精神,為做好長沙市海智計劃工作站(以下簡稱“工作站”)認定和考核的評審工作,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長沙市海智計劃工作站的認定與考核評審工作,市院士專家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和實施。
第三條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基本原則,全程接受紀檢監督。
第二章 評 委
第四條評委組不少于5人,由相關領域高校院所、行業企業、海外科技團體、海外商協會專家或特聘海智專家等組成。設組長1人,主持評審工作,各評委及評委所在單位與被評審單位不存在利益關系和業務往來。
第五條評委在評審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
(一)充分、獨立地發表個人意見和建議;
(二)對參評單位的打分權;
(三)按照相關規定獲取勞務報酬;
(四)對參評單位的涉密數據、技術等相關資料和評審結果保密。
第三章 認定評審
第六條工作站的認定評審采取集中答辯形式。
第七條認定評審內容包括:
(一)建站基礎。參評單位規模、研發能力和經營情況;與海外科技團體、機構和高層次人才合作關系的數量和質量;引進外籍技術人員、海歸人員或創新團隊情況;已開展對外技術交流、學術活動、技術決策咨詢及科技人才推薦培養等工作情況;
(二)運營保障。海智工作相關規章制度,專(兼)職工作人員、辦公場地、專項工作經費情況;
(三)建站前景。海外合作項目的科技創新程度與成果轉化任務的前景;建設目標的科學性,建設方案的可行性。
第八條認定評審程序:
(一)預備會。工作人員向評委組介紹申報材料審查情況,宣讀評審程序,提出評審工作要求,評委審閱參評材料。
(二)評審。
1、參評單位陳述。參評單位依序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陳述。
2、評委問詢。參評單位接受評委組問詢。
3、評委討論。評委依次發表意見,交流討論。
4、評委打分。評委根據評分指標獨立評分。
5、計分統分。工作人員進行計分統分,并按算術平均分從高到低依次排序。
6、形成評審意見。評委組根據計分統分結果形成評審意見,提交市科協黨組會議審定。
第九條《長沙市海智計劃工作站認定評分指標表》(附件1)根據認定評審內容制定,是評委組評分的重要依據,采用100分制,參評單位得分70分及以上的可向市科協黨組推薦認定。
第四章 考核評審
第十條工作站考核評審采用集中答辯和資料審核兩種形式。工作站認定的第二年度考核采用集中答辯形式,由考核評委組進行評審并提出評審意見,根據實際需要結合進行現場考察;第三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考核采取由市院士專家服務中心審核工作站遞交的年度總結報告的形式進行考核,由市院士專家服務中心提出評審意見。
第十一條考核評審內容包括:
(一)基礎建設。工作站在制度、硬件、軟件、資金保障等方面的建設和配套情況。
(二)運營成效。對照年度工作計劃,在人才項目引進、科技成果轉化、交流活動舉辦等主要工作內容的完成情況。
(三)亮點業績。考核周期內所取得的亮點工作成績。
第十二條考核評審程序包括:
(一)資料審查。市院士專家服務中心在評審會前對考核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二)評審會。
1、預備會。向評委組介紹考核材料審查情況,宣讀評審程序,提出評審工作要求。評委審閱參評材料。
2、評審。
(1)參評單位陳述。參評單位依序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陳述。
(2)評委問詢。參評單位接受評委問詢。
(3)評委討論。評委依次發表意見,交流討論。
(4)評委評分。評委根據評分指標獨立評分。。
(5)計分統分。工作人員進行計分統分,并按算術平均分從高到低依次排序。
(6)形成評審意見,評委組根據計分統分結果形成評審意見,評審意見提市科協黨組會審定。
第十三條《長沙市海智計劃工作站考核評分指標表》(附件2)根據考核評審內容制定,是評委評分的重要依據,采用100分制。考核結果設“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工作站最終評分70分及以上為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工作站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考核材料或不參加考核評審的視作考核不合格。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院士專家服務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