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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補貼1000萬!!2022年成都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資金項目申報獎勵和條件流程等內容整理如下,此次共有14項政策,詳情如下,申請時間將截止到10月17日,還請提前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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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資金項目申報條件
(一)本期資金項目申報主體為在2021年度內達到申報條件,且工商注冊地址在我市轄區內的生物醫藥產業相關企業、機構和行業協會(優先支持產業功能區內的項目)。
(二)近三年未發生環境污染事故以及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三)同一項目已獲得過國家、省和市級部門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本專項資金。
二、成都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資金項目申報程序
企業(機構)向工商注冊地址所在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經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進行材料審核和現場核查合格后上報市經信局。
三、成都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資金項目申報材料要求和補貼獎勵標準
(一)提升新藥研發能力
1.申報條件。
完成階段性臨床試驗并在項目申報期內(2021年)進入下一階段臨床試驗或取得藥品注冊批件的1類生物制品、化學藥品,1類、2類、4類、5類中藥和天然藥物,以及2—5類生物制品,2類化學藥品,3類、6類中藥和天然藥物。
2.支持標準。
對1類生物制品、化學藥品,1類、2類、4類、5類中藥和天然藥物,完成Ⅰ期臨床試驗并進入Ⅱ期臨床試驗每項最高資助300萬元,完成Ⅱ期臨床試驗并進入Ⅲ期臨床試驗每項最高資助500萬元,完成Ⅲ期臨床試驗并取得注冊批件每項最高資助1000萬元,單個企業(機構)每年最高資助2000萬元。對2—5類生物制品,2類化學藥品,3類、6類中藥和天然藥物,完成Ⅰ期臨床試驗并進入Ⅱ期臨床試驗每項最高資助100萬元,完成Ⅱ期臨床試驗并進入Ⅲ期臨床試驗每項最高資助200萬元,完成Ⅲ期臨床試驗并取得注冊批件每項最高資助300萬元,單個企業(機構)每年最高資助800萬元。
(二)支持醫療器械研發
1.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期內新獲得《醫療器械注冊證》,且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獲得發明專利或軟件著作權)的三類或二類醫療器械(不含二類診斷試劑及設備零部件)。
2.支持標準。
對新獲得醫療器械注冊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第三類醫療器械最高資助300萬元,第二類醫療器械(不含二類診斷試劑及設備零部件)最高資助100萬元。單個企業(機構)每年最高資助600萬元。
(三)加快仿制藥發展
1.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期內被國家藥監局確定為參比制劑的品種,或國內前三家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品種。
2.支持標準。
對經國家藥監局確定為參比制劑的品種、國內前三家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品種最高獎勵20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0萬元。
(四)支持藥品新增適應癥
1.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期內新增適應癥的藥品。
2.支持標準。
對1類生物制品、化學藥品,1類、2類、4類、5類中藥和天然藥物新增適應癥最高獎勵200萬元;對2—5類生物制品,2類化學藥品,3類、6類中藥和天然藥物新增適應癥最高獎勵100萬元。
(五)支持成果產業化
1.申報條件。
新取得藥品注冊批件且在項目申報期內在我市產業化的藥品或新取得第二、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且在項目申報期內在我市產業化的醫療器械。
2.支持標準。
對取得藥品注冊批件或第二、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且在我市產業化的藥品和醫療器械,按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的10%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
(六)鼓勵進入中國醫藥工業百強
1.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期內首次進入中國醫藥工業百強企業。
2.支持標準。
對首次進入中國醫藥工業百強的企業獎勵300萬元。
(七)支持產品擴大銷售
1.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期內單品種(單一批件產品)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5億元、3億元、1億元的藥品和醫療器械。
2.支持標準。
對單品種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5億元、3億元、1億元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八)支持申報國家獎項
1.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期內新獲得中國工業大獎的生物醫藥企業(機構).
2.支持標準。
對獲得中國工業大獎的企業最高獎勵300萬元。
(九)支持產品委托生產
1.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期內,委托我市生物醫藥企業生產其所持有產品的上市許可持有人(銷售稅收結算在我市)。
2.支持標準。
對上市許可持有人委托我市生物醫藥企業生產其所持有產品,且銷售稅收結算在我市的,按該品種較上年新增銷售收入的1%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十)增強外包服務能力
1.支持產業應用基礎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1)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期內建成投運的CRO、CMO、CDMO等產業應用基礎平臺和實驗動物服務平臺、檢驗檢測平臺、轉化醫學中心等公共服務平臺的企業(機構)。
(2)支持標準。
對建設醫藥合同研發機構(CRO)、醫藥合同外包生產機構(CMO)、醫藥合同定制研發生產機構(CDMO)等產業應用基礎平臺,以及實驗動物服務平臺、檢驗檢測平臺、轉化醫學中心等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按照固定資產投資的10%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
2.支持獲得GLP和GCP資質。
(1)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期內首次獲得GLP、GCP資質或新增國家GCP專業學科資質的企業(機構)。
(2)支持標準。
對首次獲得國際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GLP)、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GCP)資質的企業(機構)給予20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國家GLP、GCP資質的給予100萬元獎勵,之后每新增1個國家GCP專業學科資質的給予5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機構)每年最高獎勵1000萬元。
3.支持公共服務平臺提升服務水平。
(1)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期內產業公共服務平臺為非關聯生物醫藥企業提供服務。
(2)支持標準。
對已建成運營的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按照其每年為非關聯生物醫藥企業服務金額的10%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
(十一)鼓勵生物醫藥企業(機構)購買生物醫藥人體臨床試驗責任保險、生物醫藥產品責任保險
1.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期內購買生物醫藥人體臨床試驗責任保險或生物醫藥產品責任保險的生物醫藥企業(機構)。
2.支持標準。
生物醫藥企業(機構)購買生物醫藥人體臨床試驗責任保險、生物醫藥產品責任保險,按單個保單實際繳納保費的50%給予最高50萬元資助,單個企業(機構)每年最高資助200萬元。
(十二)推動綠色發展
1.申報條件:項目申報期內我市危廢處理機構為我市生物醫藥企業提供危廢處理服務。
2.支持標準。
危廢處理機構為我市生物醫藥企業提供危廢處理服務,按其年度服務金額的10%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
(十三)支持產品市場拓展
1.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期內中標國家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的企業。
2.支持標準。
企業參加國家藥品集中帶量采購,中標品種最高獎勵200萬元。
(十四)加快產業國際化
1.生產線通過國際認證
(1)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期內企業生產線通過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EMA(歐洲藥品管理局)、PMDA(日本藥品醫療器械局)等發達國家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
(2)支持標準。
對生產線通過FDA、EMA、PMDA等發達國家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的生物醫藥企業(機構),按固定資產投資的10%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
2.獲得國際認證
(1)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期內藥品或醫療器械獲得FDA、EMA、PMDA、WHO(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權威認證。
(3)支持標準。
對新獲得FDA、EMA、PMDA、WHO等國際權威認證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
四、成都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資金項目申報時間
申報截止時間:2022年10月17日。